類 別:車船稅文 號:京地稅計[1995]281號頒發日期:1996-05-26
地 區:北京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屬分局:
為了嚴肅稅收法規,便于對自行車和其它非機動車進行納稅檢查,減少稅款流失,市局設計并印制了三種面額的定額罰款收據,現將有關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1、《自行車和其它非機動車車船使用稅定額罰款收據》,是稅務部門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納稅或安裝納稅標志,實施處罰時,給被處罰人填開的罰款憑證,屬于有價證券,應按定額完稅證進行管理。
2、從1995年二季度開始,各局計會科報送票證報表時,將此《罰款收據》在《車船使用稅票證用存季報表》第二頁空白處,按三種面額分別填列。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