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川地稅發[1995]122號頒發日期:1996-05-04
地 區:四川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四川省地方稅收會計原始憑證填制、傳遞制度》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制度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執行。
附:
四川省地方稅收會計原始憑證填制、傳遞制度
1995年10月27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會計核算辦法》第四章的規定,稅收會計憑證是說明稅收業務發生情況,明確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并據以登記帳簿的書面證明文件。
為保證稅收會計憑證及時、完整地提供,有利于稅收會計核算,特制訂我省地方稅收基層單位稅收會計原始憑證填制、傳遞制度。
一、應征憑證
1、納稅申報表(當納稅申報表中有減免稅款時,該納稅申報表同時也是一種減免憑證)。由地方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填制的納稅申報表審核簽章后,其中一份由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并附稅務征收人員填制的“地方稅收申報表匯總表”于次日一并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當地未設國庫經收處的,征收人員可在票款結報時,及時傳給稅收會計。
2、代扣代征稅款結報單。由稅務機關辦理代征代扣單位(人)結報的人員填制代扣代征結報單,其中一份于次日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3、應納稅款核定書。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應納稅款核定書通知納稅人時,其中一份經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并附“應納稅款核定書匯總單”于次日傳遞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4、定期定額稅款核定通知書及定稅清冊。征收前由稅務征管人員按預先核定的稅款,分戶分稅填制定期定額稅款核定通知書,根據定稅通知書編制各戶分月納稅清單,并裝定成冊,其中一份附定期定額稅款核定通知書,于征收前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憑證。
5、調整定額稅款通知書。在對原定額稅款進行調整時,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調整定額稅款通知書,其中一份于征收前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6、“雙定”戶停歇業申請表,經地方稅務機關審核簽章,其中一份由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并附匯總單于次日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7、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部門對納稅問題作出結論和處理決定后,由有關稅務處理部門填制稅務處理決定書送納稅人的同時,傳一份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8、復議決定書。稅務部門在收到稅務行政復議決定書后,其中一份(或復印一份)應及時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9、法院判決書。稅務部門在收到法院對征納稅收有關問題的判決書后,由稅務有關辦理部門執行前復印一份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10、預繳稅款通知單。稅務征收人員在開出“預繳稅款通知單”給納稅人的同時,其中一份經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并附“預繳稅款通知單匯總表”后,于次日傳遞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11、申報(繳未)錯誤更正憑據。納稅人申報納稅發生錯誤時,由納稅人填制申報(繳款)錯誤更正憑據,經地方稅務機關審核簽章后,其中一份由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后于次日傳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12、審計決定書。審計部門凡發現被審單位有稅收違章行為,由審計部門直接查處的,審計部門將處理決定書通知稅務部門,稅務檢查部門應復印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13、各種臨時征收憑證(指稅務機關在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或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發生違章行為的當時,就立即確定其應納(應補)稅額或應納滯納金和罰款,并直接征收而填開的各種稅收票證。它包括繳納滯納金和補稅的稅收繳款書、稅收完稅證、罰款收據、票款結報單等)。由稅務征收人員或代征單位(人)在辦理結報時,填制“無申報臨時征收稅款匯總單”附原始憑證,其中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二、減免憑證
1、納稅申報表(當納稅申報表有減免稅款時即為減免憑證)。納稅人定期按實際發生的減免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征前減免時填制納稅申報表(減免憑證),給稅收機關審核簽章后,其中一份征管人員整理、匯總并附匯總表,于次日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2、收入退還書。稅務機關辦理退庫減免,由納稅人填制退稅申請表,經稅務機關審核簽章后,傳遞給稅收會計,稅收會計人員填制稅收收入退還書,其中一份附退稅申請表經整理、匯總后,作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及附件。
三、征解憑證
1、各種繳款書報查聯。納稅人持專用繳款書向國庫經收處繳納和款項,退加稅務機關的繳款書報查聯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
2、匯總繳款書收據聯。稅務征收人員自收稅款和代扣代征單位(人)代扣代征稅款填制“完稅證”,在繳入國庫經收處時,應整理匯總填制“匯總繳款書”。國庫經收處退回匯總繳款書收據為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3、完稅證存根聯。稅務征收人員開出“完稅證”后,存根聯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匯總繳款書”收據聯附件。
4、罰款收據存根聯和報查聯。稅務征管人員開出“罰款收據”后,違章單位(人)以現金作罰款的,繳入國庫經收處時,應填制“匯總繳款書”,國庫經收處退回的繳款書收據聯為稅收會計的記帳原始憑證,罰款收據存根聯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的附件;違章單位(人)直接向國庫經收處繳款的,以退回稅務機關的罰款收據報查聯為稅收會計原始憑證。
5、印花稅票款結報單。由印花稅票銷售單位(人)包括代售單位,將印花稅票銷售數量及金額匯總填抽印花稅票款結報單,其中一份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
6、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代征代扣單位(人)或扣繳義務人填制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向稅務機關辦理票款結報,其中一份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匯總繳款書”收據聯的附件。
四、入庫憑證
1、繳款書回執聯。由國庫簽章傳回,并與預算收入日報表核對無誤后,作為稅收會計記帳的原始憑證。
2、更正通知書。由稅務機關或國庫填制,其中一份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
五、提退憑證
1、收入退還書報查聯和付款通知聯??h(市)局辦理退庫填制的收入退還書,國庫辦理退庫后轉來的付款通知聯為縣(市)局的記帳原始憑證(退稅申請書作附件)。
2、小額稅款退稅憑證存根聯和報查聯,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其存根聯由征管部門留存、備查;報查聯經稅務征收人員整理、匯總并附“小額退稅匯總表”,于次日傳遞給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3、提退清單。由稅收會計根據收入退還書報查聯填制提退清單,定期傳稅務征收單位。
4、退稅申請表。由納稅人辦理退稅時填抽,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并簽章后,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六、其它憑證
1、納稅保證金收據。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其中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2、票款損失報告單。發生稅款損失后,由損失人填寫票款損失報告單,經有關人員證明和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其中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4、票款損失處理批準文件。損失稅款經批準作為損失核銷處理的,批準文件復印件為稅收會計記帳原始憑證。
5、票款損失賠償收據。經批準損失稅款由責任人賠償、賠償款由稅收會計開具收款收據,報查聯作記帳原始憑證。
6、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其中一份傳稅收人員作記帳原始憑證。
7、抵繳稅款確認書。由稅務征收人員填制,其中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8、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由稅務征管人員填制,其中一份傳稅收會計作記帳原始憑證。
9、拍賣品收購發票、拍賣款匯款收款憑證、拍賣款轉帳退款憑證、拍賣款現金退款憑證、異地完稅憑證、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催繳稅款通知書等憑證,如聯數不夠,可用復印件作會計記帳原始憑證。
稅收原始憑證是記錄稅收業務發生的最初書面證明,它是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是填制記帳憑證和登記明細帳的依據,原始憑證填制、傳遞直接影響稅收會計工作質量,稅收征管等各部門必須密切與稅收會計部門配合,使各種稅收原始憑證達到規范化管理。
四川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