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政部公告1995年第5號頒發日期:1996-05-12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就發行1995年第二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第二期憑證式國庫券(以下簡稱“本期國庫券”)計劃發行60億元,期限三年,從11月21日起開始發行,12月16日結束。
二、本期國庫券從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持滿三年的,年利率為14%,并實行保值貼補。
三、本期國庫券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不上市流通;發行期結束后,持券人可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利率分檔設定。
四、本期國庫券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各地國債服務部承購后,面向社會銷售。居民個人和其他投資者可到上述機構辦理購買事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