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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版面部分內容更改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增值稅
文      號:內國稅流字[1996]627號
頒發日期:1996-05-05
地   區:內蒙古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達1996年上半年增值稅專用發票印制計劃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567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

    下:

    一、1996年印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票頭部分,取消省、市、自治區字樣。即原票為××省增值稅專用發票,現票改為××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將原票中間“稅務總局監制”改為“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監制章的規格顏色、字體等均不變。

    三、將電腦版專用發票要的票頭底線縮短,將原左上角的10代碼向下移到開票日期的上方。

    四、將地市級地區代碼更改為省級地區代碼,即按“××00”表示,如內蒙古自治區的地區代碼前兩位不變,盟市級代碼改為“00”即“1500”,后面代碼不變。

    五、明年不印制中英版電腦票,各地所報計劃中的中英版電離票改為中文版電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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