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財國債字[1996]5號頒發日期:1996-05-12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證中登95字第008號《關于申請定點兌付機構的請示》和深證發〔1996〕14號《關于申請成為國債兌付定點機構的報告》收悉。為保證國債兌付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國債兌付效率,減輕柜臺兌付壓力,減少資金撥付環節,經研究,決定今年在你所進行國債定點兌付的試點,現將具體辦法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便于總結經驗,本次兌付國債的范圍只限于1993年三年期和1993年五年期國庫券。
二、你所接到此文后,請立即部署、做好國債定點兌付的準備工作。包括通知已在你所存托國債券的金融機構,在自愿的基礎上確認定點兌付的數額;通知所屬地、市級以上國債托管庫,做好到期國債券面核實、清點及向省級財政廳(局)移交券面或就地封存的準備工作。要求你所各地托管庫在1月31日以前將有關準確數據上報你所,由你所匯總后報我部。
三、各地財政部門對到期國債清點、封存以后,即向我部確認(附件1)。我部將根據各地財政部門上報的實際驗收數額,于2月27日將兌付資金全額撥入你所帳戶。你所收到款后,應立即通過資金結算網絡向各券面持有機構的帳戶撥款,以保證3月1日各機構柜臺兌付業務的開展。
四、為保證券面交接工作的質量,我部已與有關省財政廳(局)商妥,請你公司按附表2所列地區,提前將券面集中,做好交接準備工作,正式交接時間定于2月1日-10日,請交接地托管庫及時與本省級財政部門聯系。
五、國債定點兌付手續費為兌付面值(下同)的2.5‰,由你所撥至各券面持有機構和各地國債托管庫,其中各地國債托管庫的比例為0.5-1.0‰。
六、為方便工作聯系,現將各省級財政部門具體負責到期國債清點、接收工作聯系人在附表中列出(附件2),我部已通知有關地方財政部門,積極配合做好此項工作。
做好國債兌付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債信譽和國債持有人的切身利益,今年是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實物國債兌付試點的第一年,希望你所認真組織完成好此項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