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本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 號:滬地稅地[1996]6號
頒發日期:1996-05-19
地 區:上海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意見: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是為了調節不同地區、不同地段之間的土地級差收入,促進土地使用者節約用地,原則上不宜減免稅;除國家政策另有規定的因受自然災害發生困難的企業作特案減免照顧外,其他困難減免一律停止審批。凡未批準減免稅的企業(包括歷年欠稅)應按規定繳納入庫上述國家稅務總局意見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