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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非會員理事人選的復函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證監函字[1994]30號
頒發日期:1996-06-29
地   區:全國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

    你辦來文收悉。經研究同意肖少聯、成澤民、俞永民、鐘薄寅、崔玉祥、朱琪珩、王師勤為深圳市政府、中國證監會共同提名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非會員理事候選人。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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