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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1996年第6號[失效]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政府會計
文      號:財政部公告1996年第6號
頒發日期:1996-05-03
地   區:全國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就發行1996年記帳式(四期)國庫券(1996年第5號國債)公告如下:

    一、1996年記帳式(四期)國庫券(以下簡稱“本期國庫券”)計劃發行票面總值100億元,從1996年4月2日開始發行,4月18日結束。發行期結束后即可上市流通。

    二、本期國庫券期限一年,從1996年4月2日開始計息,1997年4月2日到期一次償還。

    三、本期國庫券為貼現國債,以低于面值金額的價格發行,到期按票面金額償還,票面金額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價為投資收益。

    四、本期國庫券采取向國債一級自營商和其他證券經營機構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記帳的形式向社會公開銷售。承銷團成員以外的各證券經營機構,可作為國債二級分銷商,參加本期國庫券的分銷。個人等社會各類投資者可憑在交易所的證券帳戶或在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證券二級帳戶購買本期國庫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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