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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印發《駐部審計局負責領導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內控政策
文      號:[1996]外經貿審發第184號
頒發日期:1996-07-03
地   區:全國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本部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外貿中心,各總公司:

    現將《駐部審計局負責領導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印發給你們,各單位在工作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向部反映。

    附件:《駐部審計局負責領導部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部領導關于加強外經貿審計工作的有關指示,駐部審計局負責領導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駐部審計局負責檢查、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督促建立專職的內部審計機構并配備與審計業務量相適應的專職審計人員;所屬企事業單位任免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征求駐部審計局的意見。

    二、駐部審計局負責制定外經貿系統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并指導、檢查、監督所屬企事業單位制定和執行本單位內部審計規章制度情況,實現審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業務會議,傳達審計署、外經貿部有關領導重要講話、指示,研究布置有關工作。

    四、負責檢查所屬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同時,要加大對事業單位審計監督的力度。

    五、組織并參與各單位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負責組織內部審計業務交流,包括:開展內部審計理論及實務研究,培訓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總結宣傳內部審計工作經驗,表彰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個人等。

    七、與所屬企事業單位主管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加強聯系,交流有關審計工作信息,共同研究和解決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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