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財基字[1996]145號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全國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國務院各部、委、局、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近年來,國家為加強基本建設投資領域的宏觀調控和管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目前基本建設投資領域仍然存在著規模過大、浪費嚴重、結構不合理、投資效益不高、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弱化等問題。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經商國家計委、建設部,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加強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要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堅持以提高投資效益為中心,實現支持國家重點建設,增強國家宏觀調控能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目標。各部門、各地區要充分認識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的重要作用,把加強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與深化企業改革、財稅體制、金融體制和投資體制改革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加強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進一步控制投資規模、改善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本建設投資宏觀調控機制。
二、加強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窘ㄔO支出預算是國家管理基本建設,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撥付資金的依據。對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包括各種專項建設基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要逐步納入國家預算管理,??顚S谩⒂媱澒芾?、防止挪用、占壓和流失。財政部門應與計劃、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加強協調,建立計劃、金融、財政之間相互配合和制約的宏觀調控機制。
三、建立基本建設預算資金審核制度。財政部門加強對基本建設預算資金來源的審查監督。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年度基建投資計劃、年度支出預算、工程進度撥付資金。各單位向財政部門申請預算資金時,按財政部門規定提供有關資料。建設項目前期階段可撥付前期工作費用,工程款必須經批準開工后才能撥付。對于不符合財經法規的,財政部門不得撥付資金。用財政性資金和其它資金“拼盤”項目的建設,配套資金不落實或到位不及時的,財政部門經商投資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停止撥付財政資金。
四、嚴格執行各項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對基本建設資金應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開支必須按標準,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的項目,要立即收回所撥資金。對基本建設收入、竣工結余和投資包干結余中按規定應上交財政部分,主管部門應督促建設單位及時上交同級財政。對以前年度“撥改貸”資金要進行清理,凡“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的項目要按國務院和國家計委、財政部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余項目的貸款余額要回收上交財政。各部門、各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決算,對于不按規定報送的,財政部門有權停止撥款。
五、加強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要結合建立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推行籌資、建設、生產、還貸一條龍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審查建設工程概、預、決算是實施財政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凡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建設項目,財政部門要參與概算的審查。為減少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對超概算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審核,在未經有權機關批準調整概算以前,財政部門要停止撥款。凡有財政性資金投入的投資項目,工程預算須由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審查,作為辦理工程款撥付和結算的依據;實行招投標的項目,其標底造價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審查。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審查工作。會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做好交付使用資產轉為國有資產部分的審查、驗證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協調項目的主管部門切實開展和搞好建設項目后評價工作。
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中央級重點建設項目的財務監督。建設項目的開戶銀行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國家建設資金進行撥付和監督。中央各部門下達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時要抄送項目開戶行。
六、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按照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要求,對現行的基本建設財務制度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增補和修訂,要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工作,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法規體系。認真搞好執法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制止基本建設財務管理領域里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行業的特點,搞好內部管理制度建設。
七、加強基本建設投資信息管理。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搞好有關信息資料的采集、加工處理和反映。建立定期的報告制度。各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內容,如實、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送有關報表、文字資料和專題材料;各主管部門匯總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下級財政部門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本地區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情況,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八、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機構人員建設。各級財政部門是負責基本建設投資財政、財務管理的綜合經濟部門,要適應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需要,認真搞好機構人員建設,確保履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和宏觀調控的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基本建設財務的管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有專門機構管理,未設專門機構的,要設專職人員管理基本建設財務,以保證順利、有效地開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
九、建立目標管理制度,加強工作考核。財政部要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標準,對各部門、各地區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己说膬热葜饕ü芾碇贫冉ㄔO、管理機構人員建設、財務報表和財務決算報送、執行財經法規和資金使用效益等。對管理水平和信用程度較高的單位,要商有關部門優先安排投資和撥付資金;同時,為保證國家投資的安全和資金有效使用,對長期不能達到工作標準的單位,要商有關部門采取減少(或不安排)投資、停止撥款等措施。對違反財經法規的,要依照《預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