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公安部關于轉發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公安機關實施禁酒令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內控政策
文      號:公通字[1996]35號
頒發日期:1996-07-08
地   區:山東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現將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公安機關實施禁酒令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公安機關結合貫徹公安部黨委最近下發的《公安部關于當前反腐敗工作著重解決幾個問題的意見》(公委通字[1996]12號),將解決公安機關長期存在的民警執行公務活動中的飲酒問題,作為當前公安機關加強隊伍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件大事,抓緊抓好。各地可參照山東的做法,制訂切合實際的規定,嚴格執行。年內公安部將采取多種形式,對各地執行禁酒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

    1996年6月14日

    關于在全省公安機關實施禁酒令的通知

各市、地、縣公安局、處,濟南鐵路公安局,各企、事業公安處:

    近幾年來,我省各級公安機關認真貫徹從嚴治警方針,特別是開展學習濟南交警活動以來,不斷強化各項管理措施,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尤其是圍繞“酒”的問題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比較突出。主要表現是少數干警酒后濫用警械;酒后駕車,造成交通事故;酒后失態,影響正常工作和人民警察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進一步深化學習濟南交警活動的深入開展,促進公安機關廉政建設,提高隊伍的戰斗力,樹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省公安廳黨委決定,特制定以下禁酒令:

    一、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日中午飲酒;

    二、嚴禁值班、備勤和執行公務時飲酒;

    三、嚴禁攜帶槍支、警械、機密文件和駕駛車輛時飲酒;

    四、嚴禁著警服在社會公共場所飲酒;

    五、嚴禁到發案單位和與案件處理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飲酒;

    六、嚴禁與來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的人員飲酒;

    七、嚴禁到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各種場合飲酒;

    八、嚴禁與社會上有劣跡的人飲酒;

    九、嚴禁在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飲酒;

    十、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酗酒。

    凡違反上述禁令之一者,發現一次警誡一次,一年內累計三次者,本人和所在單位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并責令當事人脫崗學習半月,在本單位通報批評;重新上崗仍不改正者,予以辭退。因飲酒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關人員的紀律處分按干部和黨員的管理權限辦理。

    貫徹落實“禁酒令”,是深化學習濟南交警活動的一項重要措施和實際行動,對進一步規范民警的行為,樹立公安機關良好的形象,促進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關心愛護干警、培養良好職業道德、加強隊伍思想作風建設的高度,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程,立說立行,采取斷然措施,堅決解決飲酒誤事、酗酒釀禍這一頑癥。要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干警認真學習討論,深刻認識酗酒的危害和禁酒的重要意義,真正從思想上達成共識,變成自覺行動。各單位政工、紀檢監察部門要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訂可操作性的實施辦法,人人簽訂保證書,層層落實責任制。特別對在“熱點”崗位工作的干警和少數酒后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對象,要強化管理措施,保證“禁酒令”的有效執行。要采取經常檢查、抽查和微服私訪等形式,切實抓好落實。要嚴肅紀律,對違反者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絕不遷就姑息。省廳將制作《禁酒令卡》式樣,由各地統一制發,人手一份,隨身攜帶,起到警示作用。同時,為加強社會監督,各級公安機關要通過新聞媒介等多種途徑廣泛進行宣傳,向群眾公開“禁酒令”的規定,最大限度地爭取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支持和監督。禁酒工作成敗的關鍵在領導。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同志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模范,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做出榜樣,帶動和促進隊伍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

    作則,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模范,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做出榜樣,帶動和促進隊伍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作則,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模范,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做出榜樣,帶動和促進隊伍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作則,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模范,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做出榜樣,帶動和促進隊伍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作則,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模范,以實際行動為廣大干警做出榜樣,帶動和促進隊伍紀律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再上一個新水平。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