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文 號:皖地稅政三字[1996]263號頒發日期:1996-06-29
地 區:安徽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宿縣行署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擴大蕭縣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的請示報告》(宿地稅政二字[1996]84號)收悉。
經調查了解,蕭縣白土----莊里、永固、王寨和圣泉四個工礦區符合國家規定的開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工礦區標準。根據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規定,同意對上述四個工礦區的房產與土地自1996年1月1日起開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特此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