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對懷遠縣涂山工礦區開征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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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文 號:皖地稅政三字[1996]262號
頒發日期:1996-06-04
地 區:安徽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蚌埠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在我市懷遠縣涂山工礦區開征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請示》(蚌地稅政三字[1996]13號)收悉。
懷遠縣涂山工礦區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開征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工礦區條件。根據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暫行條例和實施辦法、細則的規定,經研究,同意對涂山工礦區的土地和房產自1996年1月1日起開征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特此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