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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主要出口紡織、絲綢產品出口企業名單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進出口稅收,稅務文書
文      號:川國稅函發[1996]123號
頒發日期:1996-05-26
地   區:四川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南充市、遂寧市、達川地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發主要出口紡織、絲綢產品出口企業名單的通知》(國稅函[1996]321號)轉發給你們,請在省局下達的計劃內,對總局文件所列企業出口的紡織,絲綢產品優先辦理退稅。對因未及時收到回函而造成退稅滯延的,或回函尚未檢查清楚的,各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要再刻函催辦,以加快出口企業退稅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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