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財稅政字[1996]143號頒發日期:1996-05-19
地 區:全國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海關總署:
中國專利局上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中國專利局接收的國外專利文獻繼續實行免稅政策的請示》,國務院批交我們商有關部門研辦。經商有關部門及你署同意,現就中國專利局接收國外專利文獻的有關進口稅收問題通知如下:
鑒于“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物品減免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規定”目前正在進行修訂,在新的規定公布前,根據國務院國發〔1995〕34號文件關于調整、保留“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物品減免關稅和進口環節規定”的精神,由你署通知所屬海關對中國專利局接收的歐洲專利局和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無償贈送的專利文獻包括:光盤、縮微品、已載數據的計算機用磁帶、紙件,進關審查,如無訛,可暫予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中國專利局、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