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文 號:新國稅流字[1996]48號頒發日期:1996-06-21
地 區:新疆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為進一步加強流轉稅征收管理的基礎工作,規范對部分重要定期報表的考核制度,以便鼓勵先進,鞭策落后。保證增值稅、消費稅和專用發票有關報表的準確、及時報送,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評比的組織形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負責組織各地、州、市國家稅務局的考核評比;評比活動每年一次,年度終了,根據得分情況,確定名次,對名列前五名的地、州、市國稅局,由自治區國稅局給予表彰獎勵并通報全區,以資鼓勵。
二、考核評比項目
1、增值稅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進度表2、消費稅部分應稅消費品經濟指標月報匯總表、季報匯總表3、金銀首飾領、用、存月報表4、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稽核檢查情況統計季報表5、增值稅票專用發票收、發、存情況季報表、年報表6、增值稅納稅戶數變化情況統計表7、臨時性調查任務三、考核評比要求要求領導重視、安排具體一人員穩定、資料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主要考核項目如下:1、數據真實(20分)
各項報表所填報數據必須真實,不得估算數據,更不能弄虛作假編造數據,若有數據不真實,本項不得分。
2、計算準確(25分)
報表內各項目應當按照規定、準確地進行計算、報表中的有關數據要相互銜接、項目之間邏輯關系要相符,月報表與季報表,季報表與年報表之間數據要符合。若計算有錯誤數據關系相互不銜接者扣15分。
3、內容完整(20分)
報表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不得漏填、漏報、應填寫的報表指標無論是表內項目或補充資料必須全部填列、每漏填、錯填一項扣2分。
4、書寫工整(10分)
數字書寫必須工整,字跡清晰整潔,如書寫不清楚,按錯誤對待。
5、報送及時(25分)
報送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報送,遲報一天扣5分。七類報表報送到區局的規定時間如下:
①《增值稅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進度表》,每月5日內上報。
②《消費稅部分應稅消費品經濟指標月報匯總表》每月5日內上報;季報匯總表季度終了20日之內上報。
③《金銀首飾領、用、存月報表》每月15日內上報。
④《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扣稅憑證稽核檢查情況統計表》每季度終了15日內上報。
⑤《增值稅專用發票收、發、存情況季報表》每季度終了10日內上報,年報表每年度終了10內上報。
⑥《增值稅納稅戶數變化情況統計表》每年度終了15日內上報。
⑦臨時性調查任務,按調查通知中的要求將情況及時、準確上報區國稅局。
注:上述報表上報時間為區局收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