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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湖南公司交納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湘國稅局函第157號
頒發日期:1996-05-05
地   區:湖南
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
時效性:有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航總局所屬三大航空(集團)公司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的通 知》(國稅函〔1996〕499號)精神,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湖南公司為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的所屬企業,其1996、1997年度企業所得稅由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在廣州匯總繳納。請通知企業所在地國稅機關,對該企業按照省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湘國稅函〔1996〕034號)的有關規定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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