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內控政策文 號:公通字[1996]72號頒發日期:1996-06-15
地 區:全國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現將《“九五”期間公安機關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做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從1996年起實施的全國第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是實現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公安法制建設、法制實踐相結合,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督,通過扎實有效地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質,努力造就一支跨世紀高素質公安執法隊伍。要牢固樹立忠于法律的信念,以嚴格執法的實際行動全力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維護“九五”期間我國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1996年10月31日
“九五”期間公安機關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指示和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專項決議,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的部署,公安部決定,公安機關在前十年普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適應“九五”期間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需要,從1996年起,用五年時間,進一步加強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院校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一、指導思想
公安機關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根本指針,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第四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和第十九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服從服務于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堅持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安執法隊伍,增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院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全力維護“九五”期間我國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總體目標
第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奮斗目標是:適應“九五”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需要,通過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培訓力度,不斷增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院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使公安隊伍整體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有較大的提高,公安民警拒腐防變能力有明顯增強,違法違紀特別是科、所、隊長和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科以上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比例有明顯下降,刑訊逼供案件逐年減少,帶有公安職業特點的不正之風得到進一步治理和糾正。教育全體公安民警振奮精神,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地遵守法律,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牢固樹立法制權威。同時,通過大力加強公安法制建設,積極推進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法制化、規范化進程,努力實現依法治警。
三、對象和主要任務
這次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公安院校在校學生。
主要任務是:
1.組織公安民警和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深入學習和領會鄧小平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理論,了解掌握有關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2.對公安民警進行以憲法、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對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職工要重點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提高依法經營的水平。
3.對國家和公安機關制定頒布的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時組織宣傳教育。
4.加快公安法制建設步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與《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公安法規體系,初步建立起一整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相銜接,符合公安機關性質、任務要求,充分體現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特點的隊伍管理法規、規章制度,實現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的法制化。
5.進一步加大公安法制的社會宣傳力度,讓全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都了解并遵守與社會安定,與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安專業法律、法規、規章,努力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同時也將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置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
四、具體要求
組織全體公安民警和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公安院校的在校學生,繼續深入學習憲法、刑法、國家賠償法、保密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人民警察警容風紀管理和糾察辦法及公安部關于集中開展制止刑訊逼供專項教育整頓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重點學習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刑法和新頒布的行政處罰法、戒嚴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民警辭退辦法、槍支管理法等。
2、各部門、各警種和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 要根據自身業務工作的特點和需要,在本部門的民警和工作人員中系統地、有針對性地普及本專業的重要法律、法規和規章。
3、各級公安機關科、所、 隊及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科以上的領導干部,在認真學好規定內容的基礎上,重點學習領會鄧小平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理論的精神實質,學習知識產權法和其他有關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
4、及時抓好國家新頒布的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 法規和新出臺的公安專業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
5、廣大公安民警和公安機關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以及公安院校的在校學生,要始終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學法和用法相結合的原則。努力做到知法、守法、護法,依法維護公民和自身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是執法部門,公安民警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秉公執法,自覺捍衛法律的尊嚴,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真正樹立起法律的權威。
五、方法
1、 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要在認真總結前十年普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和成功經驗、做法,務實創新,使普法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力求有聲有色,富有成效。
2、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 進一步配實配強普法主管機構、法制新聞、影視文藝宣傳等工作專、兼職人員,切實提高這些人員的業務素質,努力建設一支穩定而強大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骨干隊伍,并在實際中充分發揮他們各自的職能作用。
3、普法工作應采取集中脫產培訓、法律知識講座、 以案說法、個人自學等多種方式方法,與人民警察基本素質考試考核、領導干部任職資格考試考核、崗位練兵活動、警銜晉升培訓,以及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訓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盡量避免重復環節。
4、重視加強階段性考試考核工作。經過一個階段的普法工作后,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成績及格者應發給合格證書,并將其作為是否勝任現職、評選先進及干部考核任免等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于單位的考核成績應當作為評選先進集體的重要條件。
5、 公安部普法主管機構將適時組織舉辦廳局級領導干部法律研修班,并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法學專家組成的講師團到各地巡回講學,普及法律知識。
六 、實施步驟
對公安民警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從1996年開始實施,到2000年結束。
1996年下半年,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都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從實際出發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具體規劃,并做好抓試點、培訓骨干和宣傳動員等項工作。
從1997年至1999年,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本規劃要求制定年度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2000年,按本規劃確定的任務要求,由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普法主管部門負責在各自管轄范圍內組織總結驗收。
七、組織領導
1、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 要站在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搞好“九五”公安工作、建設高素質的公安隊伍的高度來重視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工作計劃,一把手親自抓,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督。要按照政工部門牽頭策劃、宣傳,法制部門密切協作,其他各警種、各部門分類指導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認真落實規劃要求。要增加投入,每年作專項預算,確保法制宣傳教育所需經費按時到位。
2、 各級公安機關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普法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相應的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并具體組織落實。每年要定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匯報一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進展情況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上級公安機關要適時對下級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召開經驗交流會,發現、培養和樹立典型,推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良性發展。
3、普法統編教材和法規匯編, 由公安部普法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編寫、編輯,并負責推薦教材和組織征訂工作。各地和各部門可以結合統編教材和法規匯編,編寫專業普法輔導教材,印制各種普法宣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