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保險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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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稅務文書
文 號:新國稅所字[1996]50號
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新疆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字[1996]8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要依據對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管辦法,繼續加強對中保(集團)公司、中保財險和中保壽險有限責任公司,駐疆匯繳成員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就地監管工作。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