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文 號:國稅函[1996]678號頒發日期:1996-05-10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1996]46號),國家稅務局系統從明年1月1日起將啟用新的納稅人識別號,目前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需要相應調整軟件和部分硬件。由于預計調整軟件和部分硬件的時間需要延長,故新版本的防偽稅控系統軟件和為企業新安裝的金稅卡等部件暫緩發放。新軟件和設備的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199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