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嚴格控制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范圍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內國稅所字[1996]595號
頒發日期:1996-01-02
地   區:內蒙古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嚴格控制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范圍的通知9(國稅發[1996)200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知照執行。

    一、各地要結合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對小型企業進行一次專項清理,凡發現擅自實行定額定率征收的,一律要限期糾正,恢復查帳征收。

    二、對于確實符合本《通知}規定條件,可以采取核定所得額或應納稅額的辦法,實行定額定率征收的企業,經旗縣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轉報盟市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方可執行。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