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渭繳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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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云地稅發[1996]368號
頒發日期:1996-01-04
地 區:云南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大理、個舊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9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1996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云地稅發[1996]353號)精神,一并貫徹執行。各地在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