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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重國稅發[1996]366號
頒發日期:1996-01-08
地   區:重慶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區、市、縣國家稅務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市局反映。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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