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滬財企一[1996]121號頒發日期:1996-01-10
地 區:上海行 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6)152號《關于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滬財企一(1996)65號《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企業技術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的通知》一并貫徹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1996年12月11日
附:關于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
國稅發(1996)1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