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消費稅文 號:財稅字[1997]147號頒發日期:1996-02-07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江蘇、吉林、陜西、安徽、四川、河南、湖南、遼寧、福建、山東、貴州、江西、甘肅、廣西、浙江、湖北?。ㄗ灾螀^)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青島、廈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對生產企業1997年度內按軍品作價原則作價并銷售給軍隊內部使用的軍用特種車輛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生產企業名單附后,對已經征收入庫的由應免稅產品負擔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款,可在企業以后應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中抵頂,對用于免稅產品的進項稅額應從企業以后的進項稅額中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