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陜國稅函[1997]16號頒發日期:1996-02-21
地 區:陜西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陜西證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陜證財字(1996)198號關于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請示報告收悉,經審核,認定陜西證券有限公司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其所屬營業網點(名單、地址見附表)的企業所得稅應統一由陜西證券有限公司集中在西安市繳納。請你公司在西安市國家稅務局指定的征收機關按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并通知所屬營業網點盡快到當地國家稅務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國家稅務局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198號)《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和(國稅發[1996]172號)《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對匯總納稅企業實行就地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