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增值稅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增值稅
文      號:晉國稅流一發[1997]3號
頒發日期:1996-02-26
地   區:山西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省局各直屬單位:

    關于增值稅期初存貨已征稅款的抵扣問題,省局曾在晉國稅流一發[1995]12號文以及晉國稅流一發[1996]23號《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管理辦法的通知》中都做了明確規定。但從兩年來的執行情況看,除個別地市按照規定的比例抵扣,大部分地市均低于規定的抵扣比例。94年底全省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余額為412,526萬元,至96年底累計抵扣132,630萬元,僅占應抵扣數額的32.15%。

    時間過去兩年,抵扣數額不及三分之一,留在后三年的抵扣數額很大。目前多數大中型企業困難重重,資金緊張,而且留抵稅額多數為大中型企業。如果能及時抵扣,可緩解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為此,根據李思溫局長在全省稅務工作會議的講話精神,為進一步使抵扣政策真正落實并作為一項扶困企業的具體措施,經研究,從九七年一月起,要加大抵扣力度,確使今年抵扣進度達到50%?,F將有關期初存貨已征稅款的抵扣問題補充規定如下,請各地嚴格遵照執行。

    1、對97年期初存貨已征稅款余額在20萬元以下的,經地、市稅務機關批準,在九七年六月底以前全部抵扣完畢。

    2、對97年期初存貨已征稅款余額在20萬元至100萬元的要嚴格按20%年抵扣比例抵扣。

    3、對97年期初存貨已征稅款余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必須報經省局批準,統一按晉國稅流一發[1995]12號規定的權限批準。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