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云國稅函[1997]26號頒發日期:1996-03-03
地 區:云南行 業:制造業時效性:有效
據滇黔桂石油勘探局《關于要求實行統一匯算企業所得稅問題的緊急請示》(滇黔桂油計財字[1996]91號)反映,鑒于該局所屬企業均實行內部經濟核算,實現的利潤不是最終所得的實際,經研究,同意該局在我省的所屬企業在1996、1997年度以滇黔桂石油勘探局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統一在昆明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所屬企業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應按省局云國稅所字[1995]78號、云國稅所字[1996]88號文件的規定認真做好匯總納稅企業的就地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