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工商法規文 號:晉地稅農字[1997]1號頒發日期:1996-03-04
地 區:山西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發[1996]13號文件的通知(晉發電[1997]1號文)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地稅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首先各地要將中發[1966]13號《關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簡稱《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晉發電[1997]1號文件傳達到全體稅務干部,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要結合稅法廣泛宣傳《決定》和稅收法規,提高廣大農民依法納稅的意識和抵制非法加重農民負擔的能力;第三,要積極參加當地政府開展的涉及農民負擔的清理檢查工作,對發現擅自加重農民稅收負擔或按人頭、地畝平攤稅收等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并及時向省局報告。
附件: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發[1996]13號文件的通知(略)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