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基本法規文 號:國稅發[1997]21號頒發日期:1996-03-05
地 區:全國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培訓中心,長春稅務學院:
為了加強對稅務系統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推動稅務系統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根據近來總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變化較大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黨組研究決定,對原總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的總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為:
組 長:項懷誠(黨組書記、副局長)
副組長:賀邦靖(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成 員:權兆運(監察局局長)
張 偉(辦公廳主任)
李長海(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
董志林(人事司副司長)
劉崇良(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總局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仍設在紀檢組、監察局,聯系電話:6341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