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冀國稅外發[1997]9號頒發日期:1996-03-23
地 區:河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1997]7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在今年的匯算清繳工作中,各市要切實做好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虧損情況的調查,寫出有情況、有事例、有分析的報告。
二、對企業與關聯企業有業務往來的,在企業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應要求其報送《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與關聯企業業務往來年度申報表》,為做好反避稅工作打好基礎。
三、省局將在每年7月份召開上年度匯算清繳情況年審會,對各市匯算清繳情況進行交流、會審、評比。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從1997年起,各地匯算清繳情況的統計將統一采用新的報表,并由手工報表改為計算機報表。在總局舉辦培訓班后,省局將組織培訓,望各市確定專人,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五、匯算清繳工作總結、報表數據軟盤、虧損情況調查報告,于6月底前一并上報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