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商業銀行所得稅計繳及有關問題復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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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大國稅發[1997]57號
頒發日期:1996-03-26
地 區:遼寧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各分局、各市(縣)國稅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商業銀行所得稅計繳及有關問題的復函》(財稅字[1996]106號)轉發給你們。對我市集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金融、保險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所查補的稅款,應分別以分行(分公司)或支行(支公司)為單位,由主管國稅局機關就地補征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