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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出口退稅款稅收處理問題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進出口稅收
文      號:晉國稅所發[1997]11號
頒發日期:1996-03-26
地   區:山西
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省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1997]2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出口退稅款稅收處理問題批復”的抄件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出口退稅款稅收處理問題的批復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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