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冀國稅二發[1997]24號頒發日期:1996-04-04
地 區:河北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秦皇島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關于你公司及所屬企業興辦的聯營股份制企業繳納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工字[1996]442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關于你公司及所屬企業興辦的聯營、股份制企業繳納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工字[1996]442號 國家稅務總局 1997-1-9
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
根據財政部《關于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字[1996]25號)精神,現將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中汽總公司及所屬企業”)與地方所屬企業組成的聯營、股份制企業繳納所得稅的有關預算問題通知如下:
一、中汽總公司及所屬企業與地方所屬企業組成的聯營企業所得稅,應按中央與地方雙方的投資比例或章程、合同、協議規定的分利比例,分別填開"稅收繳款書"以"中央和地方聯 營企業所得稅"款級科目,分別就地繳入中央金庫和地方金庫。
二、中汽總公司及所屬企業與地方所屬企業組成的股份制企業所得稅,應按中央與地方所占股份,分別填開"稅收繳款書",以"中央和地方股份制企業所得稅"款級科目,分別就地繳入中央金庫和地方金庫。
三、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1996年度應繳中央金庫的所得稅已繳入地方金庫的部分,應按 規定比例進行調庫處理。
四、請各級國稅機關抓緊與財政部駐所在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聯系,認真搞好聯營企業 、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入庫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