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飼料工業企業和對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復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企業所得稅
文      號:重地稅發[1997]304號
頒發日期:1996-04-09
地   區:重慶
行   業:制造業
時效性:有效

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地方稅務局,各區市縣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飼料工業和對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復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7]39號文)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按照本通知要求對飼料工業恢復征收企業所得稅從1996年1月1日起執行,但鑒于我市實際情況,1996年度我市飼料工業已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照顧的,不再補征。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飼料工業企業和對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恢復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通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