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晉國稅所發[1997]14號頒發日期:1996-04-10
地 區:山西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中國工商銀行山西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山西省分行、中國銀行山西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106號)"關于國有商業銀行所得稅計繳及有關問題的復函"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商業銀行所得稅計繳及有關問題的復函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