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川國稅函[1997]76號頒發日期:1996-05-02
地 區:四川行 業:制造業時效性:有效
省國稅局直屬分局:
四川省工程礦山機械工業公司經批準為經營工程機械、礦山機械、重型機械等產品的“國家乙級機電設備成套單位”。為鼓勵我省成套機電設備的出口,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恢復使用增值稅稅收專用繳款書管理的通知》 (財稅字[1996]8號)精神,經研究,對該公司銷售給出口企業用于出口的成套機電設備,準予開具“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