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文 號:地函99號頒發日期:1996-05-03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廣西地質礦產廳:
桂地發(1997)10號文收悉,經研究,對《關于巖溶洞穴鐘乳石資源屬性和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請示》答復如下:
1.巖溶洞穴鐘乳石就其成因和物質成分來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關于礦產資源的定義,開采鐘乳石應當按照礦產資源法的有關開采石灰石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
2.由于鐘乳石普遍與巖溶洞穴共同構成特殊的地質景觀,具有特殊的科學研究和觀賞價值,因此更要加強保護,嚴格管理。從廣西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廣西巖溶洞穴鐘乳石資源管理辦法》很有必要,但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