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文 號:重地稅發[1997]133號頒發日期:1996-05-28
地 區:重慶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地方稅務局,各區、市、縣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管理二司《關于檢發金融保險業現行征稅規定的通知》(國稅流二函[1997]5號)轉發給你們,請立即印發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市局將在適當時候組織專項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管理二司關于檢發金融保險業現行征稅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