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證券法規文 號:京財債[1997]910號頒發日期:1996-08-06
地 區:北京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財政局:
現將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銀發[1997]243號文件《關于清理規范財政系統證券機構的通知》轉發你們,結合我市財政證券系統實際情況,提出以下要求,望接文后一并執行。
一、各區(縣)現有的證券事務所作為各區縣財政局的事業單位一律保留,并統一取名為“北京市××區(縣)財政局國債服務部”。
二、國債服務部要在各區(縣)財政局的領導下,以維護國債信譽,方便群眾為宗旨積極主動開展各項業務,保證我市國債發行、兌付及國債市場建設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中國人民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關于清理規范財政系統證券機構的通知(銀發[1997]2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