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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印花稅
文      號:皖地稅政三字[1997]364號
頒發日期:1996-09-01
地   區:安徽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行署、市、縣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征收分局:

    為便于納稅人積極履行納稅義務,正確申報、繳納印花稅稅款,現將我局制定的《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下發各地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是納稅人履行印花稅納稅義務時以規范格式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書面報告,也是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稅款繳納情況的重要依據。因此,該申報表適用于印花稅所有納稅人,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和要求,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如實申報應納印花稅稅額,并按期繳納稅款。

    二、本通知所附《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為全省統一表樣。各地可根據需要,并結合當地實際,對申報表的格式和項目內容進行適當調整,自行印制使用。

    三、各地在收到本通知后,要盡快布置落實,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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