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湘地稅發[1997]39號頒發日期:1996-09-10
地 區:湖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和原省稅務局曾下文規定,對基建項目,特別是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在建期間,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報批免征或減征。
為了便于掌握和界定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支持我省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快全省經濟發展?,F就重點基建項目在建期間土地使用稅征免問題明確如下:
一、凡國家及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在建期間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由建設單位直接向省地稅局提出申請,經省地稅局確認后,下文給予免征或減征照顧,不再層層辦理報批手續。
二、對其他基建項目,在建期間納稅有困難的,仍按管理體制報批,不執行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