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國稅函[1997]482號頒發日期:1996-09-26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近接美國國內收入局提供的美國居民身份證明式樣(見附件)。該證明為6166號表格,屬政府官方文件,并由政府負責官員簽字。該表格印制在帶有政府半透明水印的美國國內收入局正式文件用紙上。
現將該證明式樣下發給你們,各地在執行中美稅收協定時,對于美國公司或個人,凡能夠提供符合上述式樣的居民身份證明,并已填報我國制定的《外國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申請表》,可準其享受中美稅收協定規定的有關待遇。
附件:1.美國國內收入局居民身份證明式樣(復印件)
2.美國國內收入局居民身份證明式樣中譯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