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有關消除雙重征稅方法和饒讓抵免規定一覽表》問題(第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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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
文 號:新地稅一字[1997]087號
頒發日期:1996-10-26
地 區:新疆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截止1997年6月30日,我國已對外正式簽署了56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以下簡稱“協定”)。這些協定對締約國各方采用的消除雙重征稅方法以及部分國家承擔饒讓抵免義務作了明確規定。為便于各地在執行協定中查閱上述有關規定,我司匯集整理了《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有關消除雙重征稅方法和饒讓抵免規定一覽表》。現將該表印發你局,供參閱。(第八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