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京職改辦字[1997]036號頒發日期:1996-11-14
地 區:北京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局(總公司)、各高等院校職稱改革辦公室、各區、縣財政局,市政府各委、辦、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
現將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會[1997]31號)轉發給你們,1999年報名考試工作將另行布置,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財會字[1997]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