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京財綜[1998]158號頒發日期:1997-03-22
地 區:北京行 業:教育時效性: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你委“關于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專業??茖W歷教育變更報名考務費和錄取費執行單位的函”(京教財[1998]004號)收悉。根據國家教委《關于各類成人高等學校舉辦第二專科學歷教育的實施意見》(教成[1993]17號)和國家教委成教司《關于加強第二專業??茖W歷教育管理的通知》(教成司[1997]109號)文件精神,我市成人高校招收第二專業專科學歷教育的招生工作將在各招生學校和北京市成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為此,收取報名考務費、錄取費執收單位變更如下:
一、由考生到區縣招辦報名改為到招生學校報名,報名考務費仍執行每人每科10元標準。
二、由學校集體到市成招辦報名改為到市成人教育培訓中心報名。
三、由招生學校向市成招辦交納錄取費改為向市成人教育培訓中心交納,仍執行每生30元標準。
各執行單位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方可收費。
本文自文到之日起執行,過去與本文規定不符之處,一律以本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