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外經貿計財字[1995]第337號頒發日期:1996-05-20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各總公司,各外貿中心:
現將財政部《關于調低出口退稅率后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財會字[1995]21號)和《關于對增值稅會計處理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5]22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部(計財司)。
附件:財政部關于調低出口退稅率后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調低出口退稅率后有關會計處理的通知
財會字[1995]21號
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國發明電[1995]3號“國務院關于調低出口退稅率加強出口退稅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調低出口退稅率后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一、外貿企業收購出口的貨物,在購進時,仍按財政部(93)財會字第83號“關于印發企業執行新稅收條例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即應按照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商品采購”“經營費用”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帳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貨物出口銷售后,結轉商品銷售成本時,借記“商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按照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增值稅額與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商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外貿企業按照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應收的出口退稅時,借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收到出口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
二、對于內資生產企業及1993年12月31日以后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按照“通知”的規定,一律免征本環節的增值稅,并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企業仍按財政部(93)財會字第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材料采購會計處理,貨物出口銷售后,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借記“產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產成品”等科目;企業應按購進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增值稅額與按照退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產品銷售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企業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企業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企業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對確因出口比重過大,在規定期限內不足抵減的,不足部分可按有關規定給予退稅,企業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三、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減免稅款”項目下增設“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項目(8-1行),反映企業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
附件:財政部關于對增值稅會計處理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對增值稅會計處理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通知
財會字[1995]22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分別反映企業欠交增值稅稅款和待抵扣增值稅情況,根據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現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作如下補充:
一、企業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企業月終時轉入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轉入多交的增值稅也在本明細科目核算。
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
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當月上交本月增值稅時,仍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當月上交上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交的增值稅。
三、企業應對“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作相應的調整,具體格式如下: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