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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我國政府和芬蘭共和國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議定書生效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
文      號:晉地稅外發[1998]16號
頒發日期:1997-07-04
地   區:山西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稅發[1998]5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我國政府和芬蘭共和國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議定書生效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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