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內控政策文 號:京房地計字[1998]第1064號頒發日期:1997-11-21
地 區:北京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房地局、房屋經營管理公司:
為統一各房地產單位會計核算,全面反映房地產行業特征,依據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建設部有關文件,特制定北京市房地產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補充規定?,F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北京市房地產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補充規定
一、總說明
1.本規定是根據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建設部有關文件進行的補充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所有作為事業單位管理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及其所屬經租房產經營管理、供暖作業等單位。
房地產管理部門所屬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執行財政部發布的相應行業會計制度。
房地產管理部門設立的從事房地產交易管理、產權產籍管理、拆遷安置管理等業務的事業單位,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3.各單位應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建設部有關文件及本規定的要求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期末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時,增設的會計科目的余額、發生額應合并在相關項目內。
4.本規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
二、關于會計科目
除《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建設部有關文件中規定的會計科目外,各單位還應增設以下科目:
(一)增設“205應付工資”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從事經營活動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工資總額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有關規定計算,包括各種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財務部門應將“工資單”進行匯總,編制“工資匯總表”,并按規定手續向銀行提取現金,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代扣的各項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職工在規定期間未領取的工資,應由發放工資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3)月份終了,應將本月應付工資進行分配,借記“供暖支出”、“管理費用”、“修建工程”、“成本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反映單位的全部應付工資總額。一切有關調整減少應付工資總額的會計事項,都用紅字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4.本科目應按工資類別設置明細科目。
(二)增設“406租金收入”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經租房產的實收租金,包括本年租金和陳欠租金。
單位受托代為管理房產的租金收入在“應付托管房租金”科目結算。
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收到當月租金或陳欠租金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預收租金到期轉作本月租金時,借記“預收帳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經批準退還租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4)承租戶墊付的房屋修繕費,經審核批準抵交租金時,借記“房產事業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5)年度終了,結轉全年租金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3.本科目的月末余額反映本年租金收入累計數。年終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租金類別設置住宅租金,非住宅租金明細科目,并分別按本年度租金和以前年度租金進行明細核算。
(三)增設“407供暖收入”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供暖實際收到的供暖作業收入。包括本期供暖收入和陳欠供暖收入。
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收到本期供暖收入和陳欠供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由于供暖用戶資金困難,暫時無力支付供暖費,經供用雙方協商,在收到供暖用戶的財務欠據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戶償還供暖費時,借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3)供暖期結束后,結轉全期供暖作業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結余”科目。
3.本科目的月末余額為本期實際收到的供暖作業收入累計數。供暖期結束,本科目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各供暖期設置明細科目。
(四)增設“506房產事業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從事房產管理業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產事業支出一般包括下列項目:業務費、房屋修繕費、房產稅、社會保障費、房地產管理費等。
3.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發生各項業務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2)發生修繕費用時:
自行組織房屋修繕的小修養工程,按實際發生的工料、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材料”、“管理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大、中、翻修工程,其費用一般應先通過“修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將其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結轉記入本科目。
發包的修繕工程按合同結算工程價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帳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月份終了,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房產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4)發生各項勞保費用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
(5)發生各項管理費用時,應先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月份終了,按規定分配記入本科目。
(6)年度終了,結轉房地產經營管理全部實際支出,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月末余額,反映本年房地產經營管理的累計支出數。年度終了,本科目應無余額。
5.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五)增設“407供暖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為保證和進行冬季供暖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2.供暖支出一般包括以下項目:燃料費、人工費、運輸費、水費、電費、軟化水費、運行維修費、管理費、鍋爐設備折舊費、鍋爐設備大修費、環保設施檢驗費、勞保支出、外單位供暖費、其他費用等。
3.供暖支出的計算期,按國家規定的供暖期作為供暖支出計算期的起止時間。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供暖作業發生各項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材料”、“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2)管理費,應先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然后按規定分配記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3)供暖期結束,結轉全部實際支出,借記“事業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科目應按供暖期設置明細科目,并按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增設“510修建工程”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在修建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修建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成本項目一般應包括:(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使用費、(4)其他直接費、(5)間接費用(指各修建施工單位組織和管理修建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3.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單位發生的各項修繕施工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材料”、“銀行存款”等科目。
(2)單位應按月或按期結算已完工程實際成本。借記“房產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外承包的修建工程成本由此科目核算)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的月末余額,為未完工程的實際成本。
5.本科目應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科目,并按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七)增設“511管理費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單位為組織房地產經營、供暖作業和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房地產管理費、供暖管理費、危房改造管理費、經營管理費等。
2.管理費用一般包括下列項目:工作人員工資、工作人員工資附加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固定資產使用費、行政工具使用費、工作人員勞動保護費、職工教育經費、利息支出、稅金、業務招待費、職工取暖費、待業保險費、上級管理費、外單位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3.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1)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材料”、“銀行存款”、“現金”、“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月份終了,單位應按規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借記“房產事業支出”、“供暖支出”、“經營支出”、“??钪С觥钡瓤颇?,貸記本科目。
4.月份終了,本科目一般應無余額。
5.本科目應按各類管理費用設置明細科目,并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八)增設“518土地出讓業務費支出”科目
1.本科目核算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出讓業務所發生的費用。
2.土地出讓業務費支出項目主要包括:勘探設計費、廣告費、咨詢費、宣傳費、中介人傭金、場地租金、查處開支、辦公費、培訓費、印刷費、工資、酬金支出、票據報表的保管倉儲支出、其他支出等。
3.本科目的核算方法: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4.本科目月末余額,反映本年土地出讓業務費累計支出數。年度終了,本科目應無余額。
5.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三、關于會計報表
(一)增設“供暖收支計算表”
供暖收支計算表是反映單位一個供暖期間內供暖收支情況的報表。該表是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總表的附表。編制本表是為了分析供暖收入和支出情況,加強供暖作業的管理。
本表各項目,應根據“供暖收入”、“供暖支出”科目的期初、期末余額及本期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二)增設“房地產收支計算表”
房地產收支計算表是反映單位在年度內房地產收入和支出情況的報表。該表是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總表的附表。
本表各項目,應根據“租金收入”、“其他收入”、“房地產經營管理支出”、“財政補助收入”等科目分析填列。
(三)供暖收支計算表和房地產收支計算表格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