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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明確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中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適用范圍問題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稅務文書
文      號:新國稅發[1999]20號
頒發日期:1998-03-25
地   區:新疆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我國對外簽訂稅收協定中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適用范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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